
法曲是唐朝道教音乐,属隋唐大曲小种类,对中国及东亚民族音乐和文化发展影响重大。
唐朝时,法曲风靡朝野,是歌舞音乐顶峰标志,上至皇公贵族,下至平民百姓,各阶层人士都表达过喜爱。唐玄宗还设梨园演习法曲。
法曲在唐代受重视与欢迎,原因如下:
一是隋朝音乐机构为其打开知名度。隋朝宫廷音乐体制较完善,以歌舞大曲为主的燕乐取代雅乐地位,为法曲在唐推广流行奠定基础。隋朝有“七部乐”“九部乐”等音乐制度及太常寺教坊,唐朝进一步发展,“九部乐”“十部乐”成新制度,内教坊独立,后期教坊从太常寺分离并明确分工。法曲作为大曲特殊形式,因隋朝群众基础在唐易被接受,且唐朝扩充发展音乐机构制度,促进其推广传播。
二是唐朝繁荣的社会环境利于其流行推广。一方面,帝王喜爱推崇。不少音乐形式为政治服务,法曲尤甚。唐太宗建立新音乐制度,唐玄宗将法曲推向繁荣,设梨园,擅长音乐创作相关活动,《霓裳羽衣曲》为其得意之作。统治者态度影响社会各阶层对音乐的态度,王公贵族和底层官员知晓帝王喜爱后会学习接触,促进其流行。另一方面,稳定、开放、繁荣的社会环境提供娱乐条件。法曲作为俗乐广为流传,因其有坚实物质、政治和思想文化基础。唐朝先后出现盛世,经济繁荣推动城市发展,思想文化包容性强,民间艺术形式发达。在此环境下,人们追求享乐,法曲受统治者推崇,易被百姓接受。
三是法曲雅俗共赏易被接受。法曲迎合大众欣赏点,皇帝喜爱并设机构发展,诗人借其表达感情,教坊普遍存在且演出是各阶层娱乐生活重要部分,受众范围广,群众基础广泛。法曲代表古代先进音乐文化,体现中国古代文化包容性,还传入日本、朝鲜等国并大放异彩。
总之,法曲成为流行音乐文化,不只靠统治者推动提倡,还因唐朝特有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背景环境,且其与唐朝人音乐欣赏点契合度高,易于理解接受和传播,最终发展成为流行社会音乐文化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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